1、首先你要有有国内驾驶证,准驾车型一栏必须有E或者D,其他都不行。
2a、通过万能的淘宝将国内驾照转为菲律宾驾照并办理IDP。此方式可确保能租到车并且胶警临检不会认为有驾照问题。
或者
2b、办理大/陆驾照免试换领香港驾照,直接去台湾使用。此方式从台湾的法规上没有问题,但是很多租车公司不认可不愿意租。如果要租车一定要提前和租车公司确认。
下面的一大段是我的求证和分析过程,比较长,不感兴趣的直接跳过到后面的行程描述就可以了,呵呵。
在中国大/陆摩托车的准驾类型是D、E、F。其中F是轻便摩托,50cc及以下的,对应摩托车蓝牌。E是大于50cc,对应摩托车黄牌,同时E向下包含F。D是三轮摩托车,包含E,因此也向下包含F。打算摩旅的话,有D/E照是基本要求。如果你只有汽车驾照,需要到驾校报名增驾,考试通过后,你的驾照上会多一个准驾类型字母,比如我原先是B1照,现在就是B1E。注意,你的驾照永远只有一个,只是驾驶车型的范围扩大了,当然你的扣分账户也是一个,所以有驾照了就别去骑无牌车吧,否则逮住了就是12分,汽车也暂时别想开了。
下面再来说去台湾使用的驾照。
台湾地区不认大/陆驾照,同理的还有日本和韩国。如果是非台湾人在台湾租车,包括汽车和机车,都要求有正规的国际驾照,台湾对此有严格要求。在台湾的<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中,第五节就是针对小客车租赁的,其中的第100条是租借的条件和规定,摘抄了相关部分。
第一百條 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租車人自行駕駛者,應領有有效之本國駕駛執照或國際駕駛執照。
三、驗明租車人駕駛執照內所載駕駛人姓名、住址、駕駛執照號碼、及准駕車車類相符後,始得填製汽車出租單連同出租車輛交付租車人。
如果汽车或机车租借给他人无证驾驶,被警檫发现后不光是驾驶者违法,车主也会受到惩罚,所以这是原则问题,不是多给点租金或者商量商量就能解决的。这一点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里的第21条内容。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正规的国际驾照是 IDP(International Drivering Permit),这个是联合国维也纳道路交通联合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Vienna 8 November 1968)所约定的,在签约成员国之间,可以在这个公约的框架下有条件的互相开放道路和交通授权,但是中国目前还不是签约国,因此大/陆驾照是无法获得 IDP 的。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IDP驾照都可以在台湾使用。这个驾照认可也是基于平等互惠方式的,所以只有你拥有台湾认可的合法的驾照及此驾照的核发国对应的IDP驾照,才可以在台湾正常使用,见下方引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55条第3款。因此,从另一方面来说,即使中国大/陆可以发出IDP,但是没有和台湾谈好平等互惠互认,照样也是不好使的。
第 55 條 國際駕駛執照之換領及簽證,依下列規定:
一、已領有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於有效期間內,得憑原駕駛執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領同等車類之國際駕駛執照。
二、換領國際駕駛執照,應填具異動登記書,並繳驗第五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原駕駛執照。
三、持有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在我國境內作三十天以內之短期停留者,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車;如停留超過三十天者,仍應填具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申請書,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簽證。
四、國際駕駛執照之簽證最長為一年,若原照或停居留證明(件)有效期間未滿一年者,以先屆滿之日期為準,逾期不得駕駛汽車。
汽車駕駛人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換領國際駕駛執照,同時申請換發新照者,得不受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規定之限制。
大/陆无法获得IDP,只能曲线救国,大/陆驾照可以免试换成香港驾照,香港驾照是可以获得 IDP 的,所以曾经这是一条路,我一开始也是直接申请了香港驾照。但是申请的人太多了,因此从06年开始香港政府规定只会给香港居民发放 IDP了(一些广东朋友说可以办,但是我邮件咨询过香港运输署是严格要求香港居民证的)。我们单位不少同事有香港工作签,在拿到香港居民证后就可以办IDP了,我不想办工作签主要是不想频繁出差,哈哈。有段时间在香港出差的时候,也很馋很想租台摩托玩,可是香港几乎没有摩托出租,看到一些旅游或者摩托论坛有人问,基本上只能是私人朋友之间借用,没有看到商业出租的。
其他国家就得看了,有些国家在公约内,并且驾照管理不是特别严格,就去找这些地方吧。我是用大/陆驾照换了菲律宾驾照,然后申请菲律宾的IDP,周期大概十个工作日左右,这样在台湾日本韩国租车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其他的不少地区**驾照都能用,这个更可以了。
国际驾照 IDP 的最明显特征是一年有效,公约规定最多3年,但是各个国家一般都只给一年。因为原则上时间长了就不叫停留而是常住,都是要求更换当地驾照的。后面再续每次也只有一年,续约和新办价格相差无几,所以IDP的性价比真是很低的,可是莫办法呀,谁叫我们没有呢。而其他的各种所谓国际驾照有效期几年的都有。
摩托驾照有一个特别的,就是排量。台湾的机车按排量分白牌,黄牌,红牌,其中红牌是550cc以上的大排量,需要专门的准驾类型。不过很多国家的驾照都是不区分机车排量的,包括中国,菲律宾也是,所以这个就简单了。否则要是想租重机的话还麻烦呢。
当然,其实在我看到的很多台湾环岛的攻略里,也有办了香港驾照,然后通过 KIDA国际驾照租车的,KIDA这个实际上是个翻译公证的性质,在台湾南方比如垦丁,管理要松一些,尤其是淘宝店是和一些台湾租车行对接的,所以在特定的车行也能租到车,因为实际上台湾机车众多,在路上被查到的概率实在太小了。
此外,也补充讨论一下。就是有同学问说百度后IDP需要和驾照归属国护照一起使用,否则对于大/陆旅客即使手持IDP也是属于违规。这个我觉得应该是属于公约条款的理解问题。网上结论是依据维也纳公约中第四十一条第7款b项(在2011年修订版改为第6款)内容中,“不要求缔约国承认持证人所发国内驾驶证的有效性:发证时驾驶人的常住地不在发证国境内,或发证后已将其常住地迁至另一领土”。
这里面,首先是不要求而不是不得,具体是否承认是看各成员自己的考虑,如何确认这个情况也是自己考虑。其次这个主要对本国驾照在常住地迁移时的要求,相当于要求在你的常住地迁移到另一个国家,必须更换成当地的驾驶证,而常住地迁移并也不一定指归属国变更,更不一定代表护照的变更,这种迁移尤其是欧洲在欧盟范围内,去其他国家学习、工作和生活都很稀疏平常的。公约里,对常住地变化后,是要求更换为本地驾照,这个在各国法律里也有类似的规定,在更换本地驾照时,一般都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原驾照归属国家为以前的常住地,所以此条款主要是针对更换本国驾照的要求,对于临时入境都是没什么要求的。
而且我们办理的他国国际驾照,实际上已经隐含了对常住地的确认,因为公约规定只能给常住地是本国的人办理国际驾照。因此我们手持菲律宾或者其他国家的IDP,则相当于常住地是菲律宾或者对应的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违反公约的限定。护照只代表你的国籍,不能表征你的常住地。
第二,我查过的台湾道路交通法规还有一些补充函,里面只有声明要求持本国驾照及国际驾照,没有过要求核验身份证件和驾照国别一致。而且我在环岛路上,有一次歇脚聊天时,特意到外面找了个胶警询问了一下,他确认只看国际驾照和对应的驾照,不会管护照。
同样的还有香港,香港交通运输署的FAQ上有类似的描述,对于临时入境的游客,可以使用国际驾照,没有要求查验身份证件,因为这个是FAQ,不是法律条文,一般会把问题解释清楚,如果有要求一般都会写上的。而且在后面针对更换香港驾照的解答里,就明确说明有身份确认和常住时间的证明材料要求。
因此,我个人认为IDP驾照和护照并没有关联关系。
此外,某位南京的网友在去年还是前年做了我想做的事情,直接去信给台湾交/通/部/公/路/局,询问大/陆居民持香港驾照在台湾驾驶车辆的相关事项,很快收到了回信。
首先感慨一下台湾工作人员的效率和谦恭的态度。,首先香港是平等互惠地区,所以适用我前面的引用条文,这里面明确了,大/陆居民也没问题,也就是说驾照平等互惠看的是驾照本身,而不是使用者身份。然后看答复说有香港驾照就可以,不需要用国际驾照,对这一点,其实在公约里也明确了,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公约附件标准的本国驾照,在成员国之间是可以互惠认可的,而且后来在看台湾公路总局网站时,就是前面说的链接,里面列举的是台湾驾照在香港的互惠情况。
这个表格很清楚,就是台湾驾照或者台湾的国际驾照,都可以直接在香港使用的,那么按照平等互惠原则,香港驾照即使在没有国际驾照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台湾地区使用,所以公路局的回函应该没有问题。只是公路局的官网只有原则性的说明,并没有明确的针对香港的互惠说明,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但是这个风险应该比较小了,至少不至于算无证驾驶。不过后来我在提前联系租车店的时候,比较正规的租车店没有哪家店同意只拿着香港驾照就租给我,都说要国际驾照。所以,我觉得实际上淘宝上那些卖香港驾照加KIDA/IDL国际驾照并且确保到台湾租车的,并不是说台湾认可了KIDA/IDL,其意义是在于他们有合作的租车店愿意把车租给拥有香港驾照而没有IDP的买家。
最后再说一下,最近两岸的驾照平等互惠政策又有了松动,据说互认互惠进程一直在推进中。15年3月更新的互惠列表,其中针对大/陆的内容作了修订,持台湾驾照,可以在笔试及格后换取中国大/陆驾照,但大客,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仍然需要路试。
不久前有新闻说有台湾的车辆通过滚装船到达厦门,开始大/陆自驾游。台湾游客手里的台湾驾照,在上岸后通过简单的交规考试,就可以获得临时**驾照,在大/陆驾驶。估计在不远的将来,大/陆驾照在台湾岛也可以自由的通行,所以同学们,期待吧!